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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1
对见义勇为大学生仅有颂扬是不够的 - [伦理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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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已经作出决定,授予长江大学徐彬程等15名同学“全国见义勇为舍己救人大学生英雄集体”荣誉称号,追授陈及时、何东旭、方招同学“全国舍己救人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这无疑既是这些依然活着的和已经逝去的青年赢得的荣誉,也是引导社会道德风尚的必要之举。但是,仅有这些是不够的。
首先,国家应给予三位牺牲学生的家庭足够多的经济补偿,让他们不至于因失去子女而在忍受巨大精神打击与痛苦的同时,陷入基本生活的窘迫。其次,如学生们所言,舆论应当严厉谴责事发现场渔民见死不救、唯利是图的伤风败德行为,相关政府机关和检察机关应当启动行政监察和司法调查程序,追究当地消防海事机构的失职渎职责任。在维护学生及其家庭正当权益、争取经济补偿问题上,校方应当发声,教育部应当发声,以让当时学生及其家庭,全体大学生以致全体国民真切地感受到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对自己学生的爱心与责任,增强国民对政府的认同感。如果社会、学校和政府不在这些方面做出努力,而只是开足马力颂扬大学生们的英勇无畏、舍己救人,那么,这种颂扬和宣传的效果恐怕是微乎其微的,说不定还会有人嗅出某些欺骗和愚弄味道。随机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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